中国古代“农商社会•富民社会”高端学术研讨会召开

作者: 时间:2014-09-01 点击数:

2014年8月16—17日,由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古代“农商社会•富民社会高端学术研讨会”在云南大学召开。会议邀请了致力于唐、宋、元、明、清断代史研究,且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与会,包括提出“农商社会”说的北京师范大学葛金芳教授、提出“帝制农商社会”说的东北师范大学赵轶峰教授、提出“富民社会”说的云南大学林文勋教授,以及辽宁师范大学赵毅教授、南开大学李治安教授、江西师范大学方志远教授、厦门大学陈支平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宁欣教授、南京大学范金民教授、云南大学吴晓亮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李华瑞教授、西南大学张文教授、东北师范大学罗冬阳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黄纯艳教授、云南大学张锦鹏研究员、河北师范大学谷更有教授、南开大学刁培俊教授等。

参会学者从经济史、社会史、政治史等多个面向探讨了唐宋之后中国历史演进的轨迹和社会结构,并围绕近年学界提出的“农商社会”、“帝制农商社会”和“富民社会”说展开了探讨。

葛金芳教授从经济史角度考察11—20世纪的江南社会经济,认为该地区因商品经济的发展自宋代以降已经迈入农商社会的门槛。葛先生认为,农商社会是处在古代农业文明和现代工商业文明之间的一个历史阶段,其前身是农业社会,发展前景为现代工商社会。江南农商社会形成于宋元,成熟于明清,自晚晴以后发生调整与分化。

赵轶峰教授注重中国传统社会制度层面之考察,认为明清时代的中国是农商为本的帝制社会。他强调,考察明清时代中国的历史趋势,不应简单地套用西方历史的分期体系。明清时期的中国是在多民族统一国家框架内,保持着皇帝—官僚制度和残余形态的贵族制度,帝制体系与农商经济发展共生并荣状态的社会。

林文勋教授对中国古代作为整体进行贯通性的研究,突出“民”在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变迁过程中的角色和身份变动。他指出,中国古代各个时代处于主导地位的“民”相继包括部族民—“豪民”—“富民”—“市民”。相应地,中国古代社会经历了由“部族社会”到“豪民社会”,再到“富民社会”,并走向“市民社会”的演进过程。

与会学者们表示,鉴于中国古代史尤其是唐宋之后历史的复杂性,需要从宏观层面进行理论建构和探讨。此次会议为致力于中国传统社会历史演变趋势的学者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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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文明研究院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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