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4级博士研究生 苏新红
美国历史学家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 一生致力于中国历史的研究。四十余年中,出版了十几部关于中国历史的著作。其中,“The Death of Woman Wang”一书于1978年出版。该书一经面世即在史学界引起了强烈反 响。同时,由于他以“讲故事”的独特方式来叙述历史,使该书也吸引了大量专业领域之外的读者。
为了促进中外学术文化交流,加强国内学术界对国外中国史研究的了解,上海远东出版社于2005年1月推出了由李璧玉翻译的该书的中文版,其中文译名为《王氏之死——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
一、基本内容
《王氏之死》共148页,计12万字,是一本关于清初中国一个不甚出名的被称作“郯城”的地方及其普通百姓的故事。故事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一,土地耕作和税收,主要反映了郯城农民的生活状况。在基本的土地税之外,郯城农民还要负担道路维修等名目繁多的劳役。而实物税收向货币税收的改革使农民又多受了一层银匠的剥削。地主们通过土地包揽等方式逃避掉的税赋最终落在了没有靠山的穷人身上。这些负担加在一起大大超过了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因此郯城的农民整体生活都是非常困苦的;二,彭寡妇保护她的孩子和财产的努力。作者通过彭寡妇的实例表明,《大清律》中“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之主”的经济规定对寡妇的命运产生了极大影响,它促使寡妇的夫家亲戚逼迫她再嫁以摆脱抚养她及其子女的责任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而那些拒绝再嫁并辛苦教养子女的寡妇更多的是出于上述规定影响下的经济原因而并非出于维护妇德;三,地方恩怨而带来的暴力。作者认为,郯城地方官府在维持当地治安、保障人民生命方面没有多大实际能力,人民生活在一个不安全的世界里;四,一个因不愿再接受现状而离家出走的王姓女人的命运。王氏的实例表明,清初妇女在面对不幸福的婚姻生活时是无能为力的。首先,法律规定她们没有自由离婚的权利;如果私自出走,她们将面临因无法找到工作实现经济独立而如何生存下去的问题。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的描写,该书生动展现了如同彭寡妇、王氏一样的大量清初普通妇女的生活状况,如同郯城一样“受苦受难、缴纳租税却很少得到回报”的、“分享不到财富、权势和影响力的偏僻县城”(《王氏之死·前言》p.6 )及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民众的状况。
二、贡献与特色
本书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它开创了用现有文献研究中国社会下层群众的范例,因此在学术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学术史上占据了一定的地位。虽然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兴起的美国“新左派”史学早已明确主张“自下而上研究历史”并提倡从默默无闻者的立场而非声名显赫者的立场来描述过去的社会。然而,到20世纪70年代为止,新左派史学的这一主张更多的是一股思想潮流,在实践层面真正运用这种思想的史学著作尚很少见[1]。这一时期美国的中国史研究仍然主要集中于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制度史以及精英人物史等方面。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当与难以搜集描写普通群众日常生活的史料有关。在有关中国史的史料中,史料的记录者一般只关注政治和自身阶层文化的精英阶层或知识分子,而社会下层的普通百姓则没有能力通过书写来保留关于自身生活的记录。即使史料中有许多内容与社会下层民众有关,然而它们都很零散,很难用来说明具体某一方面的情况。类似中世纪欧洲的“验尸报告、行会活动记录、详尽的土地租约或教区人口出生、结婚和死亡的登记材料”(《前言》p.4)更是从来都没有被保存下来过。面对这种困难,史景迁首先选择使用《郯城县志》作为他的资料来源。因为它“生动地描述了郯城的艰难历程”,“主编冯可参似乎要真实地保留一部凄惨的记录,而不想加以美化或粉饰。”(《前言》p.4)作为较早使用地方志的中国史研究者,史景迁希望借此让中国人自己讲述他们的故事,从中国内部来观察中国。“第二个资料是官绅黄六鸿于17世纪90年代间写的有关县府的私人回忆录和笔记……他是一个非常敏锐的观察家……常常记下某一特定事件所发生的确切时刻和日期(阴历),确切的货币额或者人数,以及参与某一交易或对抗双方的人员情况。”(《前言》p.5 )为了确认这些描写的准确性,史景迁谨慎地将其中的细节与地方志和其他史料进行了对照。上述史料可以帮助史景迁完成历史学家务求准确的职责,然而这还不够。他还想尽可能使他的作品更深入、更生动。为了展现郯城人生活中的“孤独、性爱和梦想”,他决定以蒲松龄的作品作为第三个资料来源。蒲松龄居住的淄川县和郯城之间有一段土匪出没的山脉,而且蒲松龄曾在1670和1671年到过郯城。就这样,史景迁通过彭氏、王氏、郯城这些具体人物、地区的生动描述,展示了清初中国社会下层普通百姓的生活状况这一宏大图景。史景迁师从于芮玛丽(Mary Wright),而她又是美国中国史研究的开拓者费正清的学生。费正清的学术思想在美国中国史研究领域影响深远,而史景迁能在这种情况下不囿于当时中国史研究的主流研究方向和方法,通过《王氏之死》让学术界看到了研究中国社会下层群众的实际可能性,表现出了很大的创新开拓精神。
本书的另一突出贡献在于它开创了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下层妇女的范例。在70年代的美国学术界,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中国妇女的著作有玛丽林·杨的《中国妇女——社会变迁和女权主义的研究》以及迪莉娅·戴文所著《妇女与工作——革命中的中国妇女与中国共产党》。这两部著作关注的焦点是现代中国妇女的选举权、社会地位等问题[2],因而研究范围更多地与政治史相关。关于中国传统社会下层妇女的研究,史景迁的《王氏之死》当属首例。
本书通过对以彭氏为首的几位清初寡妇命运的描写,论证了这样的观点:促使清初寡妇决定再嫁与否的直接原因与《大清律》中“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之主”的经济规定密切相关。寡妇为保有亡夫遗留下来的财产,往往会拒绝再嫁;其族人则出于对其财产的觊觎而常常逼迫寡妇再嫁。中国史书及地方志等史料总是一味地从道德操守方面对坚持守寡的妇女进行高度赞美。《王氏之死》则指出了史料记载与历史事实之间的差距,表现出了著者谨慎的史料批判意识。在此之前,史学界普遍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妇女拒绝再嫁主要是受国家伦理道德的约束和熏陶,《王氏之死》则指出了经济因素在这一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本书通过对与人私奔的女人王氏的详细个案分析和描述,指出了对婚姻状况不满意的这一类的清初妇女在试图解决该问题时在法律和经济方面所遭遇的束缚和障碍。清朝法律规定,妇女没有离弃自己丈夫的自由权利。对下层妇女而言,她们在离开丈夫后还会面临因缺乏就业机会而导致的经济困难。此外,作者还指出,虽然《郯城县志》中记载的贞女节妇被宣称有很高的道德标准,然而这不过是地方士绅“寻求用他们自己的观点来决定女性行为正确与否的一个重要手段。他们的观点总的说来就是要妇女服从丈夫。”(p.P81)这样,作者从法律规定、经济现实状况以及舆论宣传三个方面分析了清初下层妇女对婚姻的无奈和对男性的依附。
三、问题与不足
但是,本书的分析也存有不足。虽然《大清律》对妇女离弃自己的丈夫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清初,社会下层普通群众到底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大清律》呢?根据法律,王氏在离家出走、与人私奔之后,已然成为罪犯,但是当她在这种情况之下又重新回到她丈夫家里时,并未有人根据法律而对她进行追究。她的丈夫在这种情况之下再接纳她其实也触犯了法律,但同样也无人问津。这说明,至少在清初时期,国家的法律规定与其现实被遵守状况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另外,中国传统社会历来重农轻商,农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据绝对重要的地位,农民占据当时人口的绝对多数。对于社会下层普通民众而言,真正关乎他们生计的问题是土地而非就业机会的多寡。国家政府为了统治的便利,采取种种措施限制农民离土迁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个男人也未必能在城市中找到工作而实现经济独立。所以清初妇女就业机会的多寡并不能直接说明妇女因此就得服从和依附男性。再者,国家对伦理道德的宣传与民间群众对它的认可接受并不等同。也就是说,虽然郯城县志中的贞女节妇在向民众宣扬妇女对男性的服从,然而这并不意味者下层妇女就一定会因此而对她们的丈夫言听计从。明清时期的笔记、小说中对悍妇的描写并不罕见。王氏的私奔本身就表明国家的道德宣扬至少对她本人是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因此,对中国传统社会中普通妇女的婚姻生活、家庭地位等方面的研究还应在更深入细致的层面进一步进行研究。
本书的第二点不足是作者对蒲松龄的小说原文引用得太多。《王氏之死》全书中共有17处蒲松龄的小说引文,其中10处为原小说的全文引用,最长的一篇小说长达2500字左右,而本书全书也不过12万字左右。历史学家力求其著作的生动是件好事,然而历史著作毕竟要以“真实”为首要追求目标。任何损害这一首要目标的做法,无论它看上去有多么耀眼,都是不足取的。
第三,作者较多地借用了二手材料。如本书多次引用《大清律》中的种种法律规定,但作者并未查看《大清律》原书,而是从布拉思《大清律例便览》、斯坦顿《刑法》以及《读例存疑》等书中引用相关条文。这一问题是国外中国历史研究者相对普遍的一个弱点。
第四,在个别细微之处,作者的说法缺乏根据。如在第四章“争斗”中,作者在引用了蒲松龄的一篇关于崔猛的小说之后,写道:“在郯城县住着一户姓王的人家,可能是蒲松龄小说中王家的原型。”(p.69)然而作者并未对这一猜测提供任何根据。又如,同样是在第四章,作者提到总兵“朱成名”,并说他“尽管足以勇敢,是个好官,在这个案子中也不能依靠,因为据知他和王家的关系不错。”(p.74)在尾注中,作者解释道:“黄六鸿描述总兵朱成名的能力见黄,页70d。我假定他跟这个案子中的朱某是同一个人”。同样,作者也未对这种假定提供任何根据。
总体而言,该书尽管存有诸多的不足,但仍不失为一本不错的历史著作,其中的许多技巧和优点值得我们反复揣摩和学习。
[1] 满云龙:《美国社会史学的兴起与美国的社会和文化》,中国留美历史学会编:《当代欧美史学评析——中国留美历史学者论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
[2] 鲍晓兰:《美国史学界对对中国妇女史研究略述》,中国留美历史学会编:《当代欧美史学评析——中国留美历史学者论文集》。